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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节

 

身为一个魔族,面具只能把这口气憋了下去,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抓住那只食尸鬼。

“这里确实已经不太安全了。”妮娜等村民们的咒骂声渐渐低下去之后,就开口对村长说,“食尸鬼怕火,不如大家把村子迁到别处,放火把这里好好烧一烧,或许食尸鬼就不会再来了。”

这样,也能清除潜藏下来的疫病。

之前苦行主教就希望村民们能够搬迁,但是村民们拒绝了,毕竟要去别的地方重新盖一间房子太吃力了,不到万不得已,谁想放弃自己世代居住之处,去另起炉灶呢?哪怕只是移到山的那一边去而已……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这地方已经如此可怕,即使上报领主,领主也不会反对他们搬迁的。这样想想的话,其实除了麻烦,他们或许可以去溪谷那边,那里放牧羊群倒是比这边更方便一些呢。

在村民们商议的时候,妮娜已经治疗好所有的人,疲惫地呼了口气。苦行主教传授的那些知识确实让她受益匪浅,她能很快止住伤口的血流,即使是被咬到了重要的大血管也一样,而如果换了从前,这种伤势是会让人流血而亡的。

不过,这还不够。妮娜揉着胀疼的额头,心里有些难受。她能止住血流,也能够把受伤的皮肤和肌肉愈合,甚至被撕去了一块肉也可以再长回来,可是对于断肢,她现在还无能为力,那几个重伤的村民,都是断裂的肢体已经被食尸鬼嚼碎吞咽,以后也只能是残疾之人了。

假如能够让缺少的肢体再长出来该多好。但是她的力量还远远不够。而且她也能感觉到,失去的肢体可不仅仅是补充皮肉那么简单,光是骨头,要生长它就比止血什么的困难得多,因为她实在并不了解骨骼到底是怎么回事。

如果是露西,她一定了解的吧?妮娜隐约地觉得,她的朋友知道的事情可能很多。

但是现在见不到露西……妮娜轻轻地叹了口气。在冷泉镇她总算得知了一点她朋友的消息——她现在是高贵的小姐,有身份有地位,而且既然有那么厉害的炼金武器保护自己,想必她的父亲对她还是很不错的。

至少露西能够幸福就好……

妮娜收起自己的思绪——现在她该想的是食尸鬼的问题,为什么时隔这么久了,村子里也没有死人,却还招来了食尸鬼?

“恐怕这些食尸鬼不是从无尽深渊里来的。”面具也在思索这个问题,他和妮娜走远了几步,确定那些村民听不到他们的谈话,才低声说,“我很怀疑,那只首领食尸鬼是有人饲养的!”

攻击村子的食尸鬼尸体就在不远处,跟所有的同类一样都充满了腐臭的气息,只有那只特殊的食尸鬼仿佛贵妇人一样干净,甚至还有点香味,这真的只能让面具联想到“豢养”这个词儿。

消除腐臭味,甚至还加上点香草气息,极可能就是因为这只食尸鬼平常就呆在人类活动的地方,为了不引起注意,才刻意清洁。

而且,这种特殊的食尸鬼,他也从未见过,说不定,也是人工养殖出来的?就像人们用龙鳞马养出了半鳞马一样。

如果是真的,那这个饲养者就太邪恶了!必须把他找出来!

“你想怎么找呢?”妮娜望了一眼村子后面的山,“难道把树林也烧掉吗?”草地烧一烧不要紧,反正一两年之内就会恢复一片绿茵,但树可不是一两年能长成的。而且树林之中还有一些野兽,如果烧掉了树林,这些野兽大概也会跑出来给镇民们添麻烦的。

“不。”面具晃了晃拳头,手背上是薄薄一层暗红色火焰,“它被地狱火灼烧过,在扑灭火焰之前,总会留下点痕迹。”而他现在能感觉到,火焰尚未熄灭,可见这只食尸鬼虽然有出奇的防御能力,但对他的地狱火也并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只要循着火焰留下的痕迹,总能找到那只怪物的!

在王都之中,这几天盘查深渊魔虫的事儿闹得沸沸扬扬,但并未耽搁各式的舞会和宴会照常举行。

而连着出了两次风头的长云领,前几天又出了第三次风头——水晶。

说真的,连陆希都没想到伯爵夫人推销烟水晶的方式——她送了一匣水晶给一位寡妇。

那位苏菲亚子爵夫人,曾经也是国王的情妇,只是在艳丽逼人的提香夫人出现之后,她就失宠了。

然而前些天,某位侯爵的化装舞会上,苏菲亚夫人与伯爵夫人携手而来,化妆成了黎明女神与星光女神。

伯爵夫人身着乳白色长裙,胸前的金黄色水晶项链如同一圈金色的阳光,比她那天佩戴的葡萄胸针更加璀璨;而苏菲亚夫人则穿着合乎她寡妇身份的保守的黑纱长裙,但裙子上却镶嵌着一颗颗多面的烟水晶,虽然颜色并不怎么起眼,但随着她的步伐,水晶从各个切面上反映出的光芒,就像夜空中的一颗颗星星,闪烁不定,夺人眼目。

双生花从来都吸引眼球,尤其是白色与黑色的强烈对比,其效果绝不亚于提香夫人那张扬的火红。更重要的是,这些水晶太好看了,简直让人怀疑水晶里是不是藏了一小团阳光或火焰,比提香夫人的红宝石首饰更加耀目。

而当天,国王也是到场的——这是夫人们之间的战争,可不是未出嫁的小姐们那种还带着青涩的战场。

提香夫人原本当然是打算出尽风头再独占国王的注意力。她的红宝石首饰是德罗让公爵刚刚送的,其目的当然是为了让她在国王耳边吹吹风,帮助德罗让小姐坐上王子妃的位置。

提香夫人扮演的是花神,镶嵌成玫瑰花的红宝石颗颗都打磨圆润,颜色也是鲜艳夺目,可是跟那些不断折射彩色光芒的水晶比起来,忽然就显得暗沉了。

舞会尚未结束,国王就消失了,据之后的传言,说他偶然错入了女士们的更衣室,在那里遇见了苏菲亚夫人。据说夫人当时刚刚要换下星光女神的长裙,才露出雪白的胸脯,就落入了国王的眼睛里。

之后,国王的马车就带走了苏菲亚夫人,而提香夫人则青着脸勉强呆到了舞会结束。

苏菲亚夫人这几天据说都住在王宫之中,甚至还有一些更香艳的传言,说是夫人在入寝的时候只穿一件雪白的丝绸睡袍,戴着一根银色的细细项链,项链末端则是用烟水晶镶嵌成的几颗星星。

雅致的烟水晶在神术蜡烛的光照之下如同真正的星星一般闪着美丽的光,试想,谁不愿意看到雪白胸脯上落着几颗星星呢?反正国王是非常喜欢,甚至这几天还戴上了烟水晶的袖扣——据说这两颗袖扣,原本是苏菲亚夫人的一对耳环,它们从夫人柔嫩的耳垂上摘下来,然后就落在了国王陛下的袖子上……

啧啧,这描述简直是如在目前,陆希都怀疑传言的人是不是趴在了国王的床底下。不过想想王宫里的“贴身女仆”,虽然不在床底下,恐怕也差不多了,所以这传言可信度还是非常高的。

估计大家的想法都跟陆希差不多,所以嗖的一下,原本无人问津的烟水晶就忽然火起来了,其当红程度,已经要跟伯爵夫人戴的金黄水晶差不多了——差的那一点儿,主要是因为它被寡妇们所青睐,所以没结婚的小姐们难免要忌讳一点儿。

但是寡妇的市场可不小呢。这年头有钱寡妇还真不少。主要是女性在结婚之后财产就自动归了丈夫,所以只有寡妇才能掌握财政大权,所以真有不少丧夫的富有女性不再选择婚姻,而愿意做个自由自在的寡妇了。

当然,寡妇并不是人人都能做的。假如是平民,那很有可能某一天就被人以女巫的罪名送上绞刑架,财产自然就归了别人。只有那些比较能够掌握自身命运的女性才能安全地做个寡妇,比如苏菲亚夫人这种。

不过,水晶首饰这东西,本来也不是为平民的寡妇准备的,不是吗?单是贵族里头的寡妇们就不少了,还有紧紧跟随贵族喜好的大商人阶层……反正带来王都的烟水晶,眼看又要跟手镜一样,被清空了……

陆希看着毕维斯送来的账本,笑得合不拢嘴。

“小姐,已经有人下定金,要求购买手镜和水晶了。”毕维斯的嘴也笑得合不拢,“而且烟水晶时兴起来之后,那些雪雀羽毛做的饰物也卖出去不少了。”毕竟烟水晶颜色雅致,既然戴了这个,总不能搭配大红大绿,所以银灰色的雪雀羽毛重新受宠,在扇子和帽子上又占据了一席之地。

哎,这还是没有足够的手艺人啊,雪雀的尾羽其实真的很适合做成点翠首饰,可惜这个手艺陆希根本不会……

算了,还是别做那么费时费力的东西吧,用玻璃挣钱它不香吗?

“对对!”毕维斯眉飞色舞,“水晶玻璃也有许多人来问,要不然,我现在回长云领一趟,赶在社交季之前,就能运一批货过来。”虽然玻璃制品脆弱,但路上慢点走也是能赶得上社交季的。

陆希摇摇头:“不,我们不往这儿运,也不在王都售卖玻璃。商人如果想买,让他们去长云领,在那边的价格,我们可以给到神术水晶的一半。”

“一,一半?”毕维斯大吃一惊,“可,可我们的水晶玻璃,半点都不比圣城的神术水晶差呀!”

陆希笑了笑:“既然让商人们去长云领,那我们总要让出足够的差价,好让他们赚钱。”对商人来说,当然是哪里的东西赚钱就去哪里贩卖啊。假如长云领的定价跟圣城差不多,那人家肯定不来长云领——去圣城还能顺便朝个圣,去长云领,那可是教会都不肯呆的地方啊。

信仰这东西,在被洗脑的时候确实很□□,但是!伟大的马克思就曾经说过: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咳咳,她没打算让商人们践踏什么法律,但有百分之五十的差价,她相信商人们的信仰一定就不会那么坚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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