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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背着老婆打了辆车,又背着老婆上楼回家,老婆人是软软的,背在身上特别舒服。
“老婆以后不准喝酒了听到没有,再喝酒我就咬你。”
简聆音揽着林眷的脖子,红透了的脸颊埋在蓬松的金发里:“要……什么?”
林眷呲牙:“咬你啊!”
简聆音迷迷糊糊:“要就给你啊……”
林眷被老婆近距离撩拨,又熏了一身的酒气,在万春馆被压下来的那股疯劲儿又涌上来了。她用简聆音的指纹解了密码锁,扶着老婆关了门,按着肩膀把人抵在了门上。
连灯都没有开,她就吻上了简聆音。
她低着头,揽住老婆的腰往上提,几乎是把简聆音整个人捧到了自己身上。林眷吻得很暴戾,像小狗在咬人,她亲人从来不知道什么叫浅尝辄止,要来就是唇齿相依的法式热吻。
简聆音原本就醉了酒大脑缺氧,被这么一亲更是要几乎窒息,被迫咽了好几次口水,指甲都要抠进林眷的肩膀里。
林眷抱着老婆一路亲到床上,亲得老婆直踹她,她虽然亲得很沉醉,但是耳朵也很灵光。感觉到玄关传来了开门的声音,是沈秋丘来了,才意犹未尽地结束了这场漫长的热吻。
她穿着衣服一头扎进了衣橱,一边变成小狗一边想:啊啊啊啊啊!为什么跟自己老婆亲亲还要藏衣橱啊!
沈秋丘找不到简聆音,无功而返,走进卧室按开灯一看,床上躺着的不就是自己找了半天的醉鬼。
而金毛小狗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蹿出来,衝着她这个大冤种汪了一声。
这都叫嘛事儿啊。
第二天简聆音睡醒,发现小狗躺在她枕边。
小狗见她醒了,衝到她脸边就是一通狂舔:老婆你醒啦!
简聆音满身酒气,衣服也没换,脏得要死,身上一股臭味熏得她自己都想衝进浴缸泡个九九八十一天。看到小狗这么热情舔她,她只能想到狗是不是都喜欢臭东西。
她把过分热情的小狗推下床,先看了一眼手机消息。
沈秋丘说已经给她请假了,让她好好休息。还有昨晚明明自己回家了还不说,害她一通好找,等酒醒了别忘了给予精神损失费。最后还问了一句:“对了,昨晚你同事说有个金发美人把你拐走了,怎么回事儿?”
简聆音揉了揉宿醉之后嗡嗡叫的头:金发美人?
她的确记得昨晚有金发美人暴打方源的事儿,自己也确实被对方抓着手腕带走了。可是记忆最终隻停留在春夜的狂奔,她心跳剧烈,眼神模糊,能记住的只有对方背影很高挑,金发很纯正,跟她家小狗的狗毛一个色。
至于那人长什么样,简聆音完全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