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节
而且在这里念宣传画,每天还有三个铜币的薪水,并且包一顿午饭——午饭可好吃了,有一碗酸辣粉和一些蔬菜,还有一块面包呢。她吃酸辣粉就饱了,面包可以带回家给妈妈。对了对了,酸辣粉里有油花,有时候还会有些鱼肉碎呢!
她越说越高兴,已经忽略了猎犬那让人有些后背发毛的笑容,很骄傲很得意地告诉他,虽然她是个女孩子,但现在她家那一条街上的所有孩子,谁都比不上她挣得多!
猎犬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一边看着后面的宣传画。
这些画上有的在讲“使用公厕”,有的讲“受伤清创”,有的讲“肥皂洗手”,有的讲“消灭四害”,有的讲“勤换内衣”,简直是从吃到拉全部包括了。
女孩炫耀完了,猛然想起来她的任务是给人讲解宣传画,于是连忙又挨着每张画给猎犬讲解了一番,并且非常肯定地说:“女公爵说了,如果能够做到这些,人就很少会生病了,也不用花钱去买圣水!”
圣水这个词跳进猎犬的耳朵里,刺得他眉梢一动:“这样就不会生病,也不用买圣水了?”
“对!”女孩非常肯定地说,“女公爵说了,有一些病是可以避免的,有一些病可以自己治疗,但是方法要得当,比如说受了伤就不可以用土去止血,那样反而会污染伤口。只有一些比较重的病,要来医院看病。”
猎犬咧嘴笑了一下:“医院什么病都能看好吗?”
“还不能。”女孩却摇了摇头,“女公爵说了,医生的能力是不同的,有些病他们治得好,有些病治不好,所以我们日常就要讲卫生,减少自己得病的机会,不让小病变成大病。”
“呵呵——”猎犬又笑了一声,“治不好病的医生,又有什么用呢?”
女孩反问:“那圣水也有治不好的病呢?”
猎犬的眼睛里猛然闪过一丝杀气,但是被他压下去了:“圣水治不好的病,是因为他们做了渎神的事,是神在惩罚他们!”
这话如果说给那些成年人听,大概他们就不敢再说什么了,毕竟渎神对他们来说是刻进了骨血里的罪行,谁也不敢对此有什么抗议。
但半大的孩子就没那么好说话了,他们更相信女公爵的话,毕竟是女公爵给他们的亲人或他们自己治好了病,然后又让他们有活儿可干,有钱可赚,有饭吃有衣穿的:“那为什么同样的病,大主教能治好,见习牧师就治不好呢?难道神的惩罚,遇上大神官们就没有用了吗?”
这个问题猎犬也无法反驳。他鼻翼抽动了两下,眼睛开始有些泛红。
女孩子感觉到了一点危险,下意识地想往后退,但又倔强地站住了跟猎犬对视:“难道不是这样吗?”她觉得女公爵说的特别对,而且,抛弃海风郡逃走的神官们,算不算渎神呢?神为什么不惩罚他们?
“咳!”疾风重重咳嗽了一声,拉了一把猎犬,“我们该走了,还要去买盐呢。”他已经看见那两个守在教堂门口的守卫把目光移过来了。这两人中有一个应该是初级骑士,还有一个只是普通人,但两人手里的武器有些不太寻常,疾风从那看起来并不像神术武器的黑色奇怪长管上,感觉到了一点危险。
女孩很高兴自己驳倒了一个成年人,她并不知道刚才有多危险,毕竟医院门口的守卫不单看守医院,也包括要保护她的。所以她心情不错,听见他们说要买盐,就提醒了一句:“现在买盐不在精盐工坊了,你们要去市政厅,那边有接待商人的分部。盐,罐头,都要去那里才能买。”
疾风当然不是为了买什么盐,所以只是随便答应了一声,就扯着猎犬走了。
他们走过一条街之后,疾风才问:“你确定了?”
猎犬眼里的红丝还没有褪净,答非所问地说了一句:“海风郡那些人玷污了神的荣光,他们都该死!”
疾风吓了一跳:“你想屠城吗?这不行!”
猎犬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我是说教堂的那些人!”
疾风顿时又吓了一跳:“你说什么?你想杀神官?”
“他们玷污了主的荣光,让主的尊名被这些贱民质疑,他们就都该死!教会什么时候这么丢人过?”猎犬低声地嘶吼,眼睛又红了。
疾风皱起了眉头:“你冷静一点!”他知道守夜人都是些狂信者,但他真的没想到,猎犬对于海风郡教堂的那些神官竟然也如此痛恨,“瘟疫是主降给海风郡的惩罚,他们离开也是理所当然的,毕竟这是主的旨意,一向如此。”
猎犬烦躁地在路边转了一圈,忽然问:“那为什么那个女公爵能治好瘟疫呢?她凭什么能与主对抗?”
疾风噎住了。其实“瘟疫是主降下的惩罚”这种话他是听惯了的,教会一直都这么说,所以他也就顺口说了出来而已。现在被猎犬问得答不出话来,于是另一句听惯了的解释也就那么顺口说了出来:“她说不定是用了女巫的能力,她不是双黑吗?”
只是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对上了猎犬的眼睛——虽然眼底泛红,但猎犬的眼珠是黑褐色的,而他亚麻色的头发根部,也有短短的一截黑色,那是因为有一段时间没有染发,新长出来的头发就是原本的颜色了。
“我,我不是说你——”疾风暗暗后悔,他说这些话说得太顺了,竟然忘记了猎犬也是个双黑,同样是堕落血脉。他恨自己的血脉,所以对于女巫和堕落者从不留情,但同时,他也讨厌别人在他面前提起双黑的话,有一次他就是因为这个,差点手撕了一个其他教堂的见习牧师……
本来他是要被处死的,但他自愿去试新出的炼金药剂,并且成功晋升到了高级,保住了自己的一条命。不过也许是后来给他配的圣女太差,所以他的疯狂似乎并没有什么改善。而疾风能做他的搭档,其实是因为他们两个小时候是邻居。
开始的时候疾风比他的级别高,但现在两人已经是同级了,疾风这个搭档也就做得越来越胆战心惊,总觉得像是面对着一只危险的野兽一样,很想换个搭档了。
“我知道……”猎犬缓缓点了点头,“我跟他们不一样。他们是真正的堕落者,而我在为主守夜……”他两眼越来越红,喃喃地像在念什么咒语一样,“我会赎清自己的罪,主将会接纳我的灵魂升上光明之山……”
疾风战战兢兢地跟着念诵:“虽生于黑暗,行走于黑暗,但你脚下所踩的是主之道,你所守卫的是主之荣光,每一夜的守卫皆是赎生来的罪,待你魂归那日,主将接引你登上光明之山,你的灵魂将被涤为纯白之色,永离黑暗……”
这段话被反复念了两遍,猎犬眼睛里的红丝终于褪了下去,变成了正常的模样。疾风悄悄地松了口气,又问道:“那么,你确定黑翼到过那里?”
这次猎犬正常地点头回答:“确定。而且他在那里应该停留了一段时间,我闻到了死亡的气息。如果我没搞错,他死在那里。但奇怪的是,我还闻到了光明的气味。”
“光明?”疾风不明白他的意思。
“在那里——如果他是被人杀掉的,那么对方使用的是光的力量,是神术!”
“光明系!”疾风悚然一惊,“你没搞错吗?”冯特公爵是阴影血脉,他身边的两名骑士一名是植物系,还有一个比较古怪,经常用有冰冻力量的神术长剑进行战斗。这几年他们可能又添了一些新骑士,但没听说过有光明系的。
“不是光明系。”猎犬纠正他,“是光。”
疾风倒抽了口气。
光,与光明系,那还是有区别的。而公认的,纯正的光的能力,只属于最虔诚的人。如果是神官,他在教会里的前途将是光明无限的,如果是骑士,教会一定会让他成为圣骑士。
所以杀掉黑翼的人,不可能是冯特公爵和他的手下,而是一位神官?
“这不可能吧……”疾风喃喃地说,“他死在教堂前面,难道说,真的是教会的人……”这不成了自己人打自己人了吗?
猎犬耸了耸肩:“我是不会搞错的。那是极其明亮的光。”
他对于自己这些守夜人同事其实并没有多少感情——他们都是魔鬼,都身负罪孽,都在努力地为自己赎罪。死是他们的必然结果,区别只在于当他们临死的时候,有没有得到神的宽恕而已。
如果得到了宽恕,那么灵魂将升上光明之山,这是守夜人心愿得偿,是值得庆祝的;如果没得到宽恕,那么灵魂仍是有罪的,有罪的灵魂,也没什么可惋惜的。
所以猎犬并不为黑翼难过,他到这里来只是为了查清黑翼是否已经死亡,可以说他现在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但疾风觉得没有:“我们总要弄清楚,是谁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