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
他们俩家在隔壁小区。
汤欢的视线在林循脸上停了停,表情颇有些耐人寻味。随即,她点点头:“行,姐今天跟你一起挤地铁,走。”
俩人于是收拾了东西一起下楼。
楼道里,周洲这个工作室难得的氛围包,难得情绪低落,突然开口问汤欢,语气有些惴惴:“汤欢姐,你谈过这么多次恋爱,那你知道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感觉么?”
汤欢的高跟鞋在楼道里敲出阵阵回响,闻言扬眉笑道:“你问我?我是谈过那么多次恋爱,可没几次上心的。”
半晌后,她忽然想起方才茶水间里林循的反应,敏锐地眯了眯眼,眼神玩味道:“不过嘛,喜欢一个人,通常是从占有欲开始。尽管有时候,你都没意识到,但当你在意的人被他人觊觎,或者表示出对他人的好感时,心脏下意识的反应不会骗人。”
周洲听完她的话,脸突然噌的红起来。
恰好背后工作室的门一开一阖,李迟迟背着个电脑包温吞吞走出来,远远地朝他们招手:“周洲,汤欢姐,你们等等我,我今天去我奶奶家吃饭,跟你们一起坐地铁。”
周洲半点没敢看她,屁股像被火苗点着了似的,推开大门跑得飞快,声音如同被这阵秋风加了速。
“汤欢姐,我先走了呃,我突然想起来我还得去附近商场买点东西,再见。”
汤欢皱眉站在原地等李迟迟,看他莫名其妙红着脸飞奔而去。
这小子,犯什么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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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循站在茶水间喝完了一杯水,总觉得有点不自在。
不知道是被汤欢说想追沈郁震惊到了,或者是被她后续的问题问懵了。
她耷拉着眼皮看窗外街旁,稀稀拉拉的梧桐落叶,心情有点压抑。
刚才下午遇到宁琅就挺烦的,原本开了个会,心态被工作转移了,但这会儿不知道为什么,那种莫名其妙的纷扰窒闷感又升起来。
她放下杯子,压下心底的情绪,往隔壁会议室走去。
沈郁还站在原先的位置,弯着腰曲着膝盖,衬衫挽起在腕间,干净修长的双手轻轻沿着椅背往地上摸去。
指尖在有些灰尘的瓷砖上一寸寸探着,像是想要找什么东西。
他的搜索很慢,手几乎摸遍周遭半米范围,才挪动双腿换个地方。
继续摸。
那双手很快沾满细碎灰尘。
指尖还蘸着点昨晚不知谁吃完外卖滴落的粘稠汤汁。令人恶心的触觉袭来的刹那,男人好看的眉眼微蹙,唇轻轻抿起来,顿了两三秒后,若无其事般继续往旁的地方摸索。
林循看得牙根疼,心脏突然错跳了一拍。
她抿着唇快步走过去,伸手拉他起来,掰开他的手,从会议桌上随手抽了张纸,飞快帮他擦掉手上的污秽。
接着,她走到另一侧的墙边——刚刚开会的时候,她随手把挡了座位的盲杖靠在这儿了,会议室不算大,又空空荡荡的,常人扫一眼过去,两秒钟就能发现。
林循拎了那根盲杖走回他身边,塞到他手里:“你在找这个么?被我随手搁在墙边了。怎么不等我进来,把手搞得这么脏。”
沈郁垂下眼,接过盲杖的动作稍顿,捻了捻被她随手擦干净的手指,突然不耐道:“这算脏么?你没见过更脏的时候。”
他语速比平常快点,没有丝毫停顿起伏。
像是不自觉地带了点火气。
林循只以为他找盲杖找得闹心。
对盲人来说,这根不起眼的棍子,或许是他们所有的安全感寄托。
她难得没呛回去,顿了会儿慢慢说:“下次不会帮你乱放了,抱歉。”
沈郁也意识到自己的语气有些呛,她的否认本就在意料之中。
于她来说,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并未说错什么做错什么。
他垂下眼,压下心底的浮躁,淡声道:“没事……回去吧。”
一路上两人心思各异。
林循有点心烦意乱的,不想说话,沈郁也罕见地没吱声。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着在老街的人行道上。
林老板劈里啪啦踹着盲道上的自行车,慢悠悠地晃在前头;沈少爷面无表情支着盲杖,懒洋洋坠在后头。
某个路口林循回眸等他,打眼看过去,不由眯了眯眼——
熙熙攘攘这么多路人,她视线却没办法从他身上移开,长身玉立、眉眼却如霜,看起来人模狗样的。
难怪有这么多小姑娘喜欢。
汤欢作为资深颜控,眼光可高得很。
她记得之前李迟迟和周洲在工作室里追某部偶像剧,里头饰演男主角的演员是今年公认的最帅小生,连她都觉得还不错,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
可汤老板凑过去看了眼,却觉得也就那样,提不起兴趣。
没想到今天对沈郁倒是一眼惊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