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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沈晴开心接过,又有点不好意思,承诺以后归还一条新手绢。

“没关系,这个送你,我那里还有。”

眼见快到中午,苏鸢也随地而坐,两人一边喝水一边聊天。

沈晴来自哈市,今年十九岁,父母皆是工人,因为兄弟姐妹多,实在没办法才下乡。

如果有机会,她还是想回城。

“你呢,以后有啥打算?我听说你对象是当兵的,是真的吗?”

“??”

苏鸢一下怔住,是万万没想到,绯闻的传播速度会如此之快,只不过才一天时间,估计整个村都知道她有对象了。

“对,是真的。”

谎话说多了会毫无负担,她没作片刻犹豫。

沈晴信以为真,“有对象真好!我也想找个当兵的,不仅能保家卫国,还能保护我。不如…让你对象帮我介绍一个怎么样?就算在外省也关系。”

“……”

苏鸢轻轻眨眼,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圆谎?她没对象,以前认识的兵哥哥也都断了联系,实在找不到合适人选。

只能谎称和对象冷战中,等以后关系有所缓和再介绍。

女孩子都向往爱情,沈晴很好奇她对象长什么样?是怎么谈恋爱的?又因为什么生气吵架?

问题一个接着一个,令苏鸢难以招架。她母胎单身十八年,哪里知道这么多问题?

刚想转移话题,就听耳边传来姜松的声音,“苏同志,我妈叫你回家吃饭,还有,我大姨来了,正等着你呢。”

听到叶洁的名字,苏鸢连忙收拾工具,然后跟沈晴告别,往姜家走。

疲惫感也在此刻一扫而空,七八分钟的路程愣是缩短成五分钟。

今天叶洁会来白云村,是因为昨天苏爱民在临走前,无意间透露了一个信息,是关于姑姑苏艳宁的。

她小叔子也住在青山市,没准不用跑去哈市,就能了解到她的真实情况。

被迫参加

看到苏鸢进门,额头上冒着细密的汗珠,叶洁掏出手绢,一脸心疼地为她擦汗,“这么热的天,蹲在苞米地里干活,真是辛苦你了。”

“不辛苦,这才第一天。”苏鸢冲她傻笑,心底暖洋洋的。

过去十八年里,她从未和张兰娟如此亲近过,新奇又眷恋。

擦完汗,叶洁又拿来一个蒲扇边为她扇风,边把人带回房间。

接下来要说的话,暂时不能让姜家人知道。

二十分钟后,苏鸢对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解大概。她没想到姑姑的小叔子就在青山市,真是意外之喜。

“那人在机械厂或汽车制造厂工作,应该不难打听。至于哈市那边,苏建国肯定得派人盯一阵,咱们先别管它。”

“嗯,好!”

正事聊完了,叶洁拿下插在衣服口袋里的钢笔,递给她,“我听二妹说,你钢笔坏了,这支先拿去用吧。”

钢笔是英雄牌的,还很新,能看出主人对它的珍视。

苏鸢忙摆手拒绝,打算哪天去镇上重新买一支。

叶洁直接把钢笔塞进她的兜里,说:“不用跟我客气,这笔是别人送的,像我这种粗人,平时根本用不上。如果你不收,我可生气了!”

怕她又要拒绝,叶洁推着她去厨房吃饭,并小声问:“我听说你有对象了?是谁啊?京市大院的?”

“……”

苏鸢简直欲哭无泪,忽然有些后悔不该撒谎,再这样下去,她都会以为自己真有对象了。

姜家的午饭是高粱米饭配蘸酱菜,蘸酱菜有黄瓜、小葱,都是自家菜园子种的。

美味又简单。

吃过饭,叶洁还要返回西河县,送她走后,苏鸢找到叶琴,交给她5元钱,“姨,这是我的伙食费,给您。”

知青入住村民家每月都要交钱,她今天问过老知青,才知道该交多少?

“不用,你干妈给我钱了,把这儿当成自己家,你想住多久都行。”

“……”

苏鸢怔了怔,眼眸微涩,心也跟着酸酸胀胀。

午休过后,还要回地里继续干农活。路上碰到沈晴,两人又聊了起来。

沈晴住在姜家隔壁的王家,住宿条件远不如姜家。

“真羡慕你,能住那么好的房子,不像我们,还要跟别人挤一张火炕,一点隐私都没有。”

在白云村,会接收知青入住的人家,几乎都是生活条件不太好的,需要那五元伙食费补贴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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