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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

 

大包间里,小赵和沪市分公司的同事唱歌、喝啤酒、吃零食,打成一片。他一直关注着梁晶莹,提心吊胆,唯恐她又给程总惹出什么事儿来。见她以身体不舒服的名义提前离席,并没有跟着过来,总算松了口气。刚刚程总叮嘱他帮着结账,不用管他了,小赵就更放松了。

但放松也不是真的放松,他刚和旁边的同事碰了杯,就敏锐地捕捉到程昱的名字,立刻侧过耳朵小心偷听,听到大家都在夸老板大方帅气,夸老板痴情,羡慕老板娘,才微笑着放下心来。

在沪市公事办完,燕市公司的高管们包括小赵助理都返

回了,程昱带着路圆满又在沪市里玩了两天才回去。

返程的飞机上,路圆满感慨:“才出来4天,就跟出来了十天半个月似的。出去的时候激动,回来的时候也激动。在家的时候想出去,出去了又想回家。”

程昱:“那你喜欢出去吗?”

路圆满不假思索地说,“喜欢,但不能时间太长。”

程昱:“好,以后我们多做短途旅行。”

被小赵从机场接回家,路圆满感受到了“久别重逢”般的热情。

何秀红和路志坚围着路圆满直打量,生生要从她身上看出是胖了还是瘦了。

路圆满哭笑不得,“我是去吃喝玩乐的,又不是去干苦力的,你们还担心我受罪呀。”

程昱和小赵将从沪市带回来的礼物一样样拿到客厅来,瞧着程昱进屋了,何秀红连忙说道:“有程昱陪着,我们自然放心的。”

程昱闻言笑说:“放心吧阿姨,我宁可自己受苦也不会让大满受苦的。”

“阿姨一向是相信你的!”何秀红赞赏地朝着程昱点头。

路圆满瞧着何秀红做作刻意的样子,很是奇怪,用眼神询问路志坚,何秀红女士这是咋地了。

路志坚朝着沙发上努努嘴,一本《教你为人处世》倒扣在上面。

路圆满恍然,忍不住说:“妈,你别让书给带偏喽。”

何秀红一窘,说:“那可是正经八百出版的书。”

程昱正式把小赵介绍给何秀红和路志坚,留了他的联系方式,说是以后用车或者需要帮忙都可以联系他。

小赵从一入职就知道自己的工作职责,他文化水平不高,当兵退伍后分配到国企,干了两年嫌弃工资低、没前途,就辞职来了燕市。在来智睿之前,干过两份工作,掌握了职场的生存规则,这次能应聘上这份工作,且比同岗位的工资高了五百,他觉得非常幸运,下定决心要努力干好。

对他来说,程昱是他的老板,路圆满这一家三口也是他的老板。

何秀红对于程昱的安排很吃惊,吃惊过后就是感动,“你这孩子,想得真周到,我们是当农民当惯了,保姆啊,司机啊,也不是雇不起,就是没有那个意识。”

但这是未来女婿

的一番心意,她就坦然接受了。

饭菜早就做好,摆满餐桌,何秀红想留小赵在家里吃饭,小赵连连推辞,跟何秀红告辞离开。

送走小赵,一家人赶紧上了餐桌开席。

路圆满在家里,自己的床上好好睡了一觉,洗脸刷牙,换好衣服,从房间一出来就听见103房间里传来一个厚实的男音在大声朗诵。

“从明天去,做一个幸福的人……”

声音洪亮、抑扬顿挫,但是,太做作了!就是小学生刚学习朗诵那种拿腔拿调的做作。路圆满在门口听了一会儿,在暖和的春风里,愣是听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她连忙跑回屋里,问何秀红:“妈,103来新人了?”

听闺女提起103的租客,何秀红就笑,说:“是啊,是个短租客,就住一个月,他自己说是个诗人,说是来城中村体验生活,我收了560一个月。”

“诗人,560一个月?”路圆满瞪大眼睛重复着这两个关键信息。

“是啊,人家还送了我一本他自己的诗集。”何秀红去柜子里翻翻,翻出一本浅蓝色背景,上面印了大幅剪影人像的《顾海诗集》。

封底有诗人介绍,说顾海是我国著名年轻诗人,朦胧诗派代表人物,是作家协会会员,文协会员……一大堆的头衔。

“还是个名人”,路圆满翻开不算厚的诗集,挑了一首读起来。

天在天上,海在海里,云在云中,雾在雾里,我就是我,你就是你,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路圆满合上诗集,嘴角动了动,“写得好像挺有哲理性的。”

何秀红睨她一眼,说:“你直接说看不懂就完了。”

路圆满:“我确实看不懂。您怎么忽悠他花了560租房子?”

何秀红:“别败坏你妈的名声,我可没忽悠他,明码标价,你情我愿。他说只住一个月,短租的话房租肯定要比长租贵,再加上屋里的电视、冰箱、洗衣机都是全新的,几千块的电器给他用,多收他200块一点都不多。”

这两个理由都很合理。

“那个张萌没再联系您,这几样电器她真不要了?好几千块呢,真舍得。”张萌走得匆忙,押金也没退。

“不是自己赚来的不心疼。我听邱凤华那意思,她给人当二奶那段时间,那个男的可没少给她钱。以前我还半信半疑的,瞧着她拿钱不当钱这劲儿,倒是信了。”

何秀红说着,去厨房拿出菜篮子,说:“我买菜去,你中午想吃什么?”

路圆满想了想,没什么特别想吃的,说:“随便。”

路圆满出了主屋门,便看见了诗人顾海的真容。

他穿着一身单薄的白色棉麻盘扣的长裤褂,袖子挽起,手里端着个小茶壶,人长得很普通,看不出年纪,说他三十岁,能说这人长得有点着急,说他五十岁能说这人长得年轻,只论长相,是掉在人堆里找不着的那种,可配上他的头发就格外因为瞩目了。

并不浓密的长发过肩,用黄皮筋绑在背后,额前几个自来卷服帖地贴在头皮上,发色发黄,没什么光泽,要是自己的朋友,路圆满会奉劝他发质差成这样就别留长发了,怎么也体现不出长发飘飘的效果。

这人却一无所觉,很是潇洒地甩了甩长发,将手中捧着的《顾城诗集》夹到手掌中,向着路圆满行了个拱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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